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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工作”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0-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人事处出了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请有意向的老师请填写好相关表格于10月17日前交到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013.10.15


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做好2013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10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

一、 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5人。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通知附件中的《实施方案》),其中申报人年龄为35周岁以下(至申报当年1月1日),即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人选请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整理审核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培科。人事处将审核结果交学校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

(二)联络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师培科 李慧敏

联系电话:020-39352072     Email:3935207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下载点击此处

 2. 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下载点击此处

人事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