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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语言大数据教学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1-21 [来源]: [浏览次数]:

    现对广东药科大学语言大数据教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采购人:广东药科大学
2.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语言大数据教学系统项目
3.项目/服务地点:广东药科大学
3.采购预算:¥80,000.00 元(大写:捌万圆整 )
4.项目主要内容:
(1)语言大数据教学;
(2)语言大数据分析;
(3)语言大数据训练;
(4)语言大数据测评;
(5)语言大数据教学管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对本采购项目同时报价(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报价要求
1.供应商提交报价时需要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信用承诺书。
四、公示时间及报价截止时间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17 时
递交报价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楼C区四楼C1-455室
五、商务要求
交付时间:合同约定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本次询价有关事宜,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法:黄老师 电话:020-39352011

                                   广东药科大学外国语学院采购工作小组
                                           2024年11月20日